瑜伽室管理规定
瑜伽活动室是教职工放松身心、陶冶情操的活动场所,为了保持一个良好的活动氛围和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瑜伽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开放(严禁未成年人入内,严禁带宠物入内)。
二、在瑜伽室内请保持安静,请不要在室内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;
三、保持室内卫生,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等杂物,禁止在室内进食、吃零食;
四、请注意保护瑜伽室的公共财产,严禁将瑜伽室的物品带出,如有损坏加倍赔偿;
五、使用过后请将物品按原样摆放,以便下次取用;
六、严禁酒后进入瑜伽活动场地进行练习;
七、请保管好个人物品,如若丢失,后果自负;
八、进入瑜伽室前请在门口换好鞋袜;
九、凡在瑜伽室活动的人员,按照自身体质状况自愿参与活动,对在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,瑜伽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