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功能厅使用管理规定
多功能厅是举办讲座、报告、各种会议及工会活动以及小型文艺晚会的活动场所,为加强多功能厅的管理,特制定如下规定。
一、多功能厅管理
1、多功能厅由校工会负责管理,并配备兼职管理人员。
2、多功能厅的使用应遵循学校会议和活动优先安排的原则。如无重大会议和活动安排,则按先申请先使用原则,由工会进行统筹安排。
3、使用部门需配合多功能厅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,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4、多功能厅使用时,管理人员须在使用前调试好音响、灯光及多媒体设备,活动结束后要检查设备,清理场地,关闭电源,确保设备安全。
5、多功能厅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。
二、多功能厅使用申请程序
1、使用部门需事先填写多功能厅使用申请表,并详细填写使用时间、活动内容、人数及服务要求等,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,报工会统筹安排。
2、多功能厅使用申请表一般应提前一天交至工会,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,需提前一周预约,经批准后使用,临时性使用需经工会负责人同意。
3、变更早通知。办理使用手续后,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,需及时通知工会。
三、多功能厅的使用要求
1、室内严禁吸烟,禁止随地吐痰,不准乱扔纸屑、果皮和杂物,保持室内卫生干净。
2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多功能厅。
3、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吵闹,以免影响其他的正常工作和管理秩序。
4、爱护公物,正确使用室内物品、设备和活动器材;多功能厅的电气设备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,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;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控制室。多功能厅音响设备及各类设施属固定专用,未经批准,不得借用挪用。
5、活动结束后,活动者应将物品及活动器材及时归位。如有人为损坏,照价赔偿。
6、凡需进行体育健身活动者,必须活动前换上自备运动鞋,按照自身体质状况自愿参与活动,对在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,多功能厅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7、进入多功能厅,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