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身房管理规定
健身房是教职工提高身体素质、拥有良好的工作、生活状态的健身锻炼场所。为了加强健身房管理,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:
一、本健身房只对本校教职工开放(严禁未成年人入内、严禁携带宠物入内)。
二、进入健身房前,请先换上干净的软底鞋(或球鞋),穿皮鞋、高跟鞋者禁止使用跑步机、踏步器、电动单车。
三、爱护室内环境卫生,健身房内不许吸烟、不带零食、不乱扔垃圾、勿随地吐痰;爱护健身房内地面、墙壁卫生等。
四、文明健身,禁止在健身房内赤裸上身。严格禁止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练习。
五、勿高声喧哗,互爱互让,相互关照,争做文明运动者,营造健身房和谐、友好的氛围。
六、爱护室内健身活动设施,安全规范地使用健身器材;禁止携带其他物品进入健身房;对故意损坏器材的按照原价赔偿。
七、健身结束后,请将健身器械关闭、并将电源插头放回原位,关好门窗。
八、请每位教职员工自觉遵守管理规定,锻炼时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管理人员。
九、凡在活动室活动的人员,按照自身体质状况自愿参与活动,对在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,活动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